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是:
1、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3、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申请个人创业补贴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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