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1、取得初级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取得中级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取得高级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4、取得技师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为2500元;
5、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为3000元。
一、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
2、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
3、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
二、人才引进的程序:
1、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流程
2、与企业对接,确定专业技术人才需求。
3、用人企业提交 需求报告 制定用人计划 发布用人信息 审查各企业人才需求报告,确定人才引 进计划,并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 视等多种形式发布用人信息。
三、就业补贴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职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3、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
《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第三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统筹总量、提升质量、保障重点的原则,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三级管理体系。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市引进毕业生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主管单位、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主管单位负责制定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引进毕业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三)用人单位按照引进毕业生政策办理引进,对毕业生进行管理,强化培养留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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