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出生证明补办的申请书应当包括:
1、写明申请补办出生证的事实;
2、写明申请人的信息以及孩子的信息;
3、写明出生证的遗失世间以及其他事项;
4、最后落款申请人的姓名以及申请时间。一般可以向办理出生证明的医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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