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生证明补办一般7-15天可以补办到。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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