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社保卡有社保、医保、金融等多种功能,10年有效期仅指金融芯片功能的有效期。也就是说,使用社保卡的银行储蓄卡功能时,卡内芯片有10年有效期,芯片到期后,银行账户存取款的功能就会受影响了,但是社保、医保等其他功能不受影响、仍可继续使用。
社保卡金融功能到期后,社保、医保等其他功能不受影响,如果仅使用社保卡的社保、医保功能,可以不用换卡!如果正在使用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则需要换卡,换卡后金融功能才能恢复正常。
在申请换卡但新卡尚未拿到这段时间,社保、医保功能暂时无法使用。换卡期间如急需使用医保账户,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手机银行注册医保电子凭证。
长期在重庆市外居住,社保卡银行账户如何激活?
一是方便回渝时再办理,现在继续使用原银行账户,不影响待遇领取。二是部分银行(如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提供异地社保卡激活服务,详情咨询社保卡发卡银行。
办理社保卡账户变更后,待遇什么时候发放?
每月1-20日办理账户变更的,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般在次月将社保待遇发放至变更后的社保卡账户;20日后办理账户变更的,一般从第三个月起发放到变更后的社保卡账户。如发放有误的可到区社保中心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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