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开户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1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5、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6、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8、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9、国家机关单位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张;
10、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京办事处,须出示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复印件1张;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复印件1张;
11、另附企业参保职工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
13、填写: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4、填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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