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重病可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1、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一般是指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
2、性无能,无法治愈。这种疾病包括先天性无能和后发性无能。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无法治愈,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视为夫妻关系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无法治愈。这种情况,不需要难以治愈,只需要治疗不治愈,或长期治愈,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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