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单独所有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支付首付并银行贷款,婚后夫妻还贷,离婚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协商则法院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婚后共同购买,无论登记与否,都算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为单独所有的,应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
2、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房产是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无论是否登记为单独所有,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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