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是在公共场所偷拍他人,并未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对方肖像,则既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也不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
所谓隐私,即是指不愿意让人知道、属于个人的生活私密。隐私一旦公开,就会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和苦恼。行为人必须采取偷窥、窃听、散布等手段。对于偷窥、等形式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举不胜举,最为常见可谓一些“狗仔队”偷窥明星的私生活。针对偷窥盛行的情况,已经开始讨论将偷窥、散布他人隐私列入刑事犯罪。但内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偷窥导致他人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最重的处罚是治安拘留。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五百八十八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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