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劳动者无须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离职:
第一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二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六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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