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及特点。劳动关系是指符合劳动法规定条件的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隶属关系,享有法定待遇;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协议的财产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主要涉及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稳定、持续,涉及多项待遇;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工作,仅涉及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只要是你遵守了工地的规章制度的,那么就是属于劳动关系的。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区分: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拓展延伸
工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确认
工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确认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工地打工的劳动者面临着一系列的权益保障问题,包括工资支付、工时限制、休假权利等。劳动关系确认则涉及到工地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决定着劳动者是否享有相关的劳动法律保护。针对这一问题,需要明确工地打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雇主是否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对工地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劳动关系的确认,可以促进工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公正。
结语
只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就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而劳务关系可能涉及多个主体;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是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3、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工作;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除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其他待遇,而劳务关系通常只涉及劳动报酬。对于工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确认,是重要问题。通过明确劳动关系和加强权益保障,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市场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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