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通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和证人证言等凭证来证明。建议劳动者在劳动争议纠纷中首先收集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纠纷,建议劳动者首先搜集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的确定:如何准确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
要准确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分析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作职责、薪酬、工作时间等,以确定是否存在雇佣关系的要素。其次,要考虑工作方式和控制权,如是否有指导、监督和处罚权力,是否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此外,还需要评估工作的经济依赖性,即是否完全依赖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机会和收入。同时,要考虑工作的独立性,即是否有自主决策权和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综上所述,通过综合分析劳动合同、工作方式、经济依赖性和工作独立性等因素,可以准确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
结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费记录、工作证、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多种凭证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司法实践中,还可利用公司业务往来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建议首先搜集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要准确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需综合考虑劳动合同内容、工作方式和控制权、经济依赖性、工作独立性等因素。通过综合分析这些因素,可以准确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平等协商,依法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予以改正并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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