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后一天提离职三天可以走。
试用期就是单位对劳动者设立的考核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最后一天,也算是试用期内,按试用期的规定来处理,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 所以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书面辞职就可以走了。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