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辞职不让3天走怎么办
试用期辞职不让3天走的,可以根据以下流程处理:
1、直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告知自己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三日之后,直接和单位的员工办理交接工作;
3、完成交接工作后,让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并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用人单位结清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说明情况,查证属实后,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试用期辞职流程
1、提交申请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明确在3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辞职通知”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
2、办理手续
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同时领取个人档案,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在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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