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非本人主要责任。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应当依据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有效裁决;
2、上下班途中。员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与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因此,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此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住所,经常居住在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上下班;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合理路线;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上下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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