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充证据,进一步认定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
公告期限为: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对方。
一、老婆一直联系不到要离婚该怎么办
老婆一直联系不到要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如果双方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不管失踪一方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都应该受理。并且要按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用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