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有时会指责出险者故意造成事故,以拒绝或减少赔偿金额。但是,出险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自己的清白:
1. 提供证据反驳指责:出险者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于客观原因而非故意造成的。例如,提供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2. 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证明事故是由出险者故意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要求调查:出险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调查结果证明事故不是由出险者故意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有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不承担保险金责任的权利。
2.《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有责任进行调查,对赔偿范围内的损失进行鉴定,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赔偿。如果保险人不能证明事故是由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请求证明自己的权利或者证明排除对方主张的事实时,应当举证;对方可以辩称、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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