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证丢失后补办,需要15个工作日。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文件,由有关部门在所有权转移后通过登记发证手续颁发给产权人的权利证书。
补办房产证的流程:
1、写申请书。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清楚房产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刊登遗失声明。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当地房地局的原房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到当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3、领取房产证。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本人身份证、户口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房产证。
房产证补办所需要提交的文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证书;
2、补证书面申请;
3、声明原房产证作废的报纸;
4、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一式两份,登记部门提供,申请人确认;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