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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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7 06:39:55
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有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导读法律分析。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有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有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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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有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