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作了十一年,失业保险金如果也交纳十一年,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可以领2年的失业金。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增加1年的,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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