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看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提前解除合同(退房)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剩余租金不退。再看押金的相关约定是合同到期退还,还是单方面违约不予退还。按照合同执行即可。如合同内没有以上相关约定,因乙方(房客)提前退房,剩余租金可不退还。租房押金双方协商解决,是全部退还还是部分退还,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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