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1、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属的学校递交申请表和材料。
2、各学校收集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
3、各学校初审、并初步核算个申请人的分值后上送到镇教育局进行复核。
4、镇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的得分进行排名,统一调配学位。
5、在全镇的公办中小学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教育局发放入学意见书。
7、申请人凭意见书到相应学区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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