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税计算方法: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0元,不超过5000;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金)-5000元;
一、工资扣税计算方法: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2520
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16920
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31920
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52920
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速算扣除数: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181920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务处理:
1.纳税人具有选择权,财税_2018_164号明确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按照不并入综合所得的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综合所得的税务处理,财税_2018_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3、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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