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可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则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会得到照顾,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考虑其生活、工作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可直接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有婚外情而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按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由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照顾。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有婚外情而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在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照顾,以保障其生活和工作的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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