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在购房者和出卖人之间起到的是居间的作用,居间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有偿性,因此房屋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二手房合同中,买方委托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成功的,无论其是否已经收取卖方中介费,都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拒付中介费的法定理由是居间不成或由于中介的欺诈行为而导致交易不成的情形。居间成功后,买卖双方各自应按约定支付居间合同约定的中介费,双方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合同,不矛盾也不存在重复收费的说法。
凡房屋中介自立名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或越权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可由物价检查机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一、签署买卖合同三方协议注意什么
1、在收费方面,中介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报国家计委、建设部备案。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适当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如中介方没有相关资质,则没有权利收取中介服务费。
2、三方协议上一定要写清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的知识和经验上,都处于弱势,房地产中介市场需要一份保护各方利益的合同。许多三方协议规定了买方、卖方的权利义务,对中介方却没有任何限制。有些合同中,虽然有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但是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些“违约责任”如同虚设。
3、如房屋中介方故意隐瞒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可拒绝支付报酬,如遭受损害则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房屋买卖三方协议做为居间合同的相关规定懂得利用《民法典》中有关居间合同的规定,将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签居间合同都需要注意什么?
1、居间服务内容要明确:规范的居间合同会写明中介会提供给购房者怎样的居间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有哪些等等;2、中介的违约责任要明确:购房者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应该要坚持在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中介方的违约责任;3、中介费的支付要明确:居间合同中要明确中介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如果约定不清,那就很有可能产生纠纷;4、签约日期条款要明确:5、终止条款或解除条款要明确。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