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快递取件二次收费属于典型的价外收费违法行为。快递取件二次收费,是指消费者网购时已经支付邮费或商家承诺包邮的情况下,在取件时却被快递公司服务网点强迫支付件费或派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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