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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程序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8 03: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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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程序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所谓“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是指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涉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分以下4步走。第一、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第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第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类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类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类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第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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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所谓“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是指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涉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分以下4步走。第一、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第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第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类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类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类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第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所谓“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是指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涉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分以下4步走。第一、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第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第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类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类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类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第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权利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申请专利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申请专利无效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时间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2、适用情形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3、申请文件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4、补充证据时间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申请专利无效的程序怎样

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申请专利无效的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第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第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第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权利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复审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复审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复审程序的启动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2.复审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3.复审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主要包括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以及授权四个阶段:1、初步审查并公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会在一个月左右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然后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提前公布其申请进入下一流程。2、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3、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4、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专利无效宣告,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无效宣告的理由,只要包括以下几种:(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4)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该内容由 袁瑞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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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程序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所谓“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是指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涉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分以下4步走。第一、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第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第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类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类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类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第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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