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培训班后想退费,可先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无仲裁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格式条款应公平,需提示重要条款。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法律分析
若当事人报名了培训班,之后想退费的,可以使用以下方法进行退费: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合同的,可以先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冲裁协议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拓展延伸
学生辅导班退款问题:法律责任与维权途径
学生辅导班退款问题涉及到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学生交了两学期的费用但不上课,辅导班不给退款是违法行为。学生和家长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首先,与辅导班进行沟通,要求退还费用,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辅导班拒绝退款,可以向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要求调解或处理;同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并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交费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维权虽然可能面临一些困难,但坚持合法权益是每个学生和家长应该做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当事人报名培训班后如需退费,可先与培训机构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格式条款应遵循公平原则,提供方应提示对方注意重要条款,并根据要求进行说明。若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学生辅导班退款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可通过沟通、投诉、法律援助等途径维权,保留相关证据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坚持维护合法权益是每个学生和家长的应尽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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