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决定了其享受伤残津贴的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分析
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基本就是4级以上伤残了。相应的赔偿标准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拓展延伸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经济权益保障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经济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如果因意外事故、疾病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他们可能面临失去收入来源、支付医疗费用以及生活困境等挑战。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经济权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政策。这些包括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能力评估、职业康复与再培训等措施。通过这些制度和政策,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障和职业培训机会,以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和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经济权益保障不仅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对劳动者辛勤工作的一种回报。
结语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经济权益保障是社会责任,也是对劳动者辛勤工作的回报。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经济权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保险、劳动能力评估和职业康复等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医疗保障和职业培训机会,以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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