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未规定十年以上不能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刑事责任等情形。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需用人单位同意。以上是关于劳动法是否规定十年以上不能辞退的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现行《劳动法》没有这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以上是关于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十年以上不能辞退?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当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并且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达到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以上是关于劳动法对于十年以上工龄的辞退规定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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