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给办离婚手续?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8 03:28:47
什么情况下给办离婚手续?
律师解析。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情况:(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有名字相同的;(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8)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9)其他特殊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导读律师解析。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情况:(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有名字相同的;(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8)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9)其他特殊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律师解析:
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情况:(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有名字相同的; (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8)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9)其他特殊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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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给办离婚手续?
律师解析。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情况:(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有名字相同的;(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8)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9)其他特殊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