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外签字公司一般是不为股东个人承担责任的。如果股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在规定的权限内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一、公司章程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公司章程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章程是对公司内部行为规范的约定,公司股东及内部人员均受其限制,但是公司内部的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善意第三人不属于上述人员。
二、公司对外投资有没有限制?
公司对外投资有限制。限制主要如下:
1、不能成为对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即不能投资合伙企业;
2、必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3、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规定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金额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股东和法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构成公司的代表行为,并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可以由董事长、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权利来源于公司,公司执行的决议来源于股东会,若法定代表人按合法权限及规定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最终公司发生经济损失是由公司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且构成刑事犯罪,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经济责任人需要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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