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发明专利费用标准如下:
(一)申请费专利900,印刷费50;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300元;
(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元;
(四)发明专利1000复审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六)每项优先费80元;
(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八)撤销请求费发明专利权30;
(九)发明专利权3000费3000;
(十)发明专利300强制许可请求费;
(十一)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要求费300元;
(十二)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发明专利255;
(十三)附加费;
(十四)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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