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无罪释放流程:办案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应拘留后,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人民检察院应在7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如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执行情况。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无罪释放流程: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解除程序及要点
刑事拘留解除程序及要点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当被拘留的嫌疑人被认定无罪或者不再需要继续拘留时,进行解除拘留的一系列程序。其要点包括:1.接到解除拘留决定后,警察局需立即执行,释放嫌疑人;2.解除拘留应当及时通知嫌疑人及其家属,并告知相关权利;3.解除拘留后,嫌疑人应当签署解除拘留通知书;4.解除拘留后,嫌疑人有权要求赔偿;5.解除拘留后,警察局应当及时报告给检察机关。以上是刑事拘留解除程序及要点的基本内容,确保在合法、公正的前提下,保障嫌疑人的权益。
结语
刑事拘留无罪释放流程,确保合法公正,保障嫌疑人权益。警察局接到解除拘留决定后,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并通知其及家属,并告知相关权利。嫌疑人需签署解除拘留通知书,有权要求赔偿。警察局应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刑事拘留解除程序及要点,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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