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一、公司合并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合并后辞退员工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二、公司辞退员工应如何赔偿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一致的,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属于违法辞退的,则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给员工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则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
三、辞退员工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辞退员工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违法辞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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