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是否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的变更需要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法律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使延长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法律分析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是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当然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生病假、产假、婚丧假等合理假期的情况,造成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完整考察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生暂时停业等情况,劳动者无法清晰了解用人单位,无法判断是否需继续在单位留任,那么此时,双方可以依据“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进行变更试用期的约定。
法律对试用期的长短具有上限的规定,因此即使是合理延长,延长后的总时间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如何约定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如何约定无固定期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无固定期限的关键是明确双方的意愿和权益保障。首先,雇主和雇员应明确表达双方同意无固定期限的意愿,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其次,双方应充分了解无固定期限带来的权益和义务变化,包括福利待遇、终止合同的程序等。此外,合同应明确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等。最后,为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约定无固定期限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遵守当地劳动法规定并保护双方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是否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若发生病假、产假、婚丧假等情况,或用人单位发生暂时停业等情况,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商变更试用期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试用期是否延长,总时间都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在约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明确意愿、了解权益变化并规定终止条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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