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实刑还不能取保。
法院判实刑后不可以取保。已经判刑的不能取保候审。即使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也不能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的对象是判刑之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
打官司开庭前做好哪些准备: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4、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5、将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的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必要的时候,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
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综上所述,法院判实刑后不可以取保。已经判刑的不能取保候审。即使不服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也不能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的对象是判刑之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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