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关于拘役与缓刑的定义。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一种短期自由刑,其期限为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缓刑是一种暂缓执行的措施,是出于对短期自由刑和徒刑的缺陷,防止犯人交叉感染,改善和教育犯罪人等目的而设立。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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