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强行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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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3 15:16:17
股东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强行执行吗
法律分析。要求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判决后,以其股份作价赔偿,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由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三条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导读法律分析。要求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判决后,以其股份作价赔偿,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由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三条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要求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判决后,以其股份作价赔偿,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由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三条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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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强行执行吗
法律分析。要求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判决后,以其股份作价赔偿,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由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三条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