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复议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刑事拘留后是否能行政处罚取决于刑事案件结果。车祸结案后仍可起诉,可通过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赔偿争议。对一审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可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撤回行政复议后还能重新申请吗
不是同一个事实和理由申请就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刑事拘留后还能行政处罚吗
刑事拘留后,是否还能行政处罚,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结果进行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相冲突的,司法机关对行为人免予刑事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据相应的情况给予行政处罚,已经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政机关就无法给予行政处罚。问: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的种类有哪些?答:犯罪分子被免于刑事处罚的,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的种类有这些:
1、予以训诫。
2、责令具结悔过。
3、赔礼道歉。
4、赔偿损失。
5、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车祸结案后还能起诉吗
车祸结案后还能起诉。如果是以达成调解书结案,当事人对生效调解书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诉讼期间内提起上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结语
撤回行政复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能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刑事拘留后,行政处罚的可行性要视乎刑事案件的结果。如果司法机关对行为人免予刑事处罚,则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行政处罚。车祸结案后,当事人仍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尤其是当调解书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未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处罚后还能刑事立案吗
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可以刑事立案。按实际情况来看,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并不冲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可以对同一行为进行实施。如果行政处罚完毕后发现新的案件事实,而其社会危害性足以达到刑事立案的程度,应当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而之前的行政处罚拘留期用于折抵之后所判刑期。
行政处罚立案后多久结案
从受理到立案是7个工作日内从立案到做出处罚决定是3个月但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仍有提起诉讼权利或申请复议的权利,期限最长是60天。如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仍需要一段时间,最长3个月所以从立案到结案法定期限不一致,最长可以达到8个月之久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处罚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方面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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