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北京独生子女补贴:子女14岁,每年支付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面领证对象支付30元。根据地区不同情况,独生子女费用不同,涉及独生子女费用的发放标准。从领证月到孩子14岁,每月发给独生子女5-20元的保健费。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承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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