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行政处罚后再犯罪不被视为累犯。累犯是指在五年内再次犯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行政处罚并非依据《刑法》进行的,因此无法构成犯罪行为,更不可能被视为累犯。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后又犯罪不算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行政处罚不是依据《刑法》作出的,自然也不可能构成犯罪更谈不上累犯。
拓展延伸
累犯行政处罚对犯罪定罪产生的影响及法律效果研究
累犯行政处罚对犯罪定罪产生的影响及法律效果一直是法律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累犯行政处罚是指一个人在犯罪前曾因违反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并在犯罪后再次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累犯行政处罚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因素之一,对犯罪定罪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累犯行政处罚可以作为犯罪事实的证据。法院在定罪时会综合考虑累犯行政处罚的情况,认定被告人是否存在犯罪倾向或恶习,从而对其定罪量刑做出判断。其次,累犯行政处罚也可以作为量刑的重要依据。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被告人的累犯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程度,从而决定刑罚的轻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累犯行政处罚并不必然导致犯罪定罪。法院在定罪时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的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因此,累犯行政处罚只是定罪的一个参考因素,不能单独决定定罪结果。
总的来说,累犯行政处罚对犯罪定罪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并非决定性因素。法院在定罪时会综合考虑累犯行政处罚的情况,但还需综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评判。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对于犯罪定罪量刑的综合性和公正性。
结语
累犯行政处罚对犯罪定罪产生的影响及法律效果一直备受关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累犯行政处罚是指一个人在犯罪前曾受到行政处罚,并在犯罪后再次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虽然累犯行政处罚可以作为犯罪定罪的参考因素,但并非决定性因素。法院在定罪时会综合考虑累犯行政处罚的情况,同时还需综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评判。这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对犯罪定罪量刑的综合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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