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离婚起诉对方不去怎么办
如果是本人不想出庭参加诉讼,而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自己的意见,依法可以缺席审判。如果是本人不愿意出庭应诉,也不愿意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离婚意见书。而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规定被告人必须到庭。因该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照顾子女的义务,未经法庭审理无法查明相关案件,经两次传唤后,可因参加诉讼被法庭拘留。
二、离婚9个月的孩子能判给谁
孩子9个月离婚,抚养权一般归母亲一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第(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第(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第(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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