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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车落我的户行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2 13: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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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车落我的户行吗

法律分析:可以。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从法律意义上讲,车辆的所有权是属于户主的,如果车辆登记证,以出卖人的名义登记,而实际经营者是他人,产生交通事故或者经济纠纷的,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就需要以出卖人的名义主张权利或承担责任。一旦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在法律上就需要由出卖人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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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可以。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从法律意义上讲,车辆的所有权是属于户主的,如果车辆登记证,以出卖人的名义登记,而实际经营者是他人,产生交通事故或者经济纠纷的,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就需要以出卖人的名义主张权利或承担责任。一旦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在法律上就需要由出卖人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分析:可以。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从法律意义上讲,车辆的所有权是属于户主的,如果车辆登记证,以出卖人的名义登记,而实际经营者是他人,产生交通事故或者经济纠纷的,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就需要以出卖人的名义主张权利或承担责任。一旦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在法律上就需要由出卖人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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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车落我的户行吗

法律分析:可以。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从法律意义上讲,车辆的所有权是属于户主的,如果车辆登记证,以出卖人的名义登记,而实际经营者是他人,产生交通事故或者经济纠纷的,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就需要以出卖人的名义主张权利或承担责任。一旦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在法律上就需要由出卖人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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