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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该如何追责?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04 08: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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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该如何追责?

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处理是: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等。《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十六条纠正超期羁押的程序:(一)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二)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三)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四)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五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者仍然超期羁押的,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处理。民警办案超期羁押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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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处理是: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等。《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十六条纠正超期羁押的程序:(一)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二)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三)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四)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五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者仍然超期羁押的,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处理。民警办案超期羁押如何处理。

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处理是: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等。《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十六条纠正超期羁押的程序:(一)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二)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三)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四)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五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者仍然超期羁押的,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处理。

民警办案超期羁押如何处理

民警办案超期羁押的处理是: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五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仍然超期羁押的,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十六条纠正超期羁押的程序:(一)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二)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三)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四)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五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者仍然超期羁押的,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处理。

对超期羁押的受害人如何处理

对超期羁押的受害人的处理是: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强制措施。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羁押措施,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超过羁押期不放人该怎么办

刑事拘留已经超出期限,但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刑事拘留届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人有病可以羁押吗

犯人有病是否可以羁押要看具体情况。看守所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对于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不予收押,采取其他的强制手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行贿罪该如何判刑

行贿罪的判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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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该如何追责?

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处理是: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等。《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十六条纠正超期羁押的程序:(一)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二)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三)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四)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五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者仍然超期羁押的,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处理。民警办案超期羁押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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