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房产中介出现故意隐瞒交易信息,提供虚假交易材料,或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等非归责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易中断不能继续履行,以至于损害了交易双方的实际利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一、签订中介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注意合同内容。目前中介服务合同文本,多为中介公司自己印制,其条款对中介公司更为有利。所以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当事人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楚。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3)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即中介机构)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4)买方、卖方、中介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5)中介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当事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等。房产中介既要有市国土房管局审发的资格证书,又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经营许可证。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从事房地产咨询租赁、买卖等中介活动。
所以当您准备找中介公司买卖、租赁房屋时,一定要看其是否具备两证。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看两证时,一定要细辨真与假,要坚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最好把注册号记下来,因为有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
二、购买二手房如何挑选中介
(一)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有明确的公司名称、长期经营的地址。
这可以通过看公司的招牌、询问周围人该公司的成立情况和经营情况来确定,以防皮包公司诈骗。
(二)看房产中介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资质。
因为申办房产中介公司需要一定的条件,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开的,一些从事二手房中介业务的公司只是申办了其他性质的营业执照,或干脆不申请营业执照直接进行业务操作,这就为其以后逃避责任埋下了伏笔。
(三)看房产中介公司与你签订的居间合同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
由于二手房交易中有很多专业术语和一些行规惯例,而国家并未要求所有的二手房中介都要使用法定文本,允许房产中介公司与委托方自由协商签订相关的委托合同或中介公司自行制定的格式居间合同。而对于格式合同的使用要求,就是其应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在备案时工商局会对相关条款进行审核,经过备案的合同基本上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有专门的业务人员负责签约并办理相关的后续服务。
目前市场上,小中介一般由业务员全程处理所有事项,大的品牌公司则分工较细,会将房产交易的前端和后续分开,由房地产经纪人从事前端的房产开发、带看、收意向金、斡旋、交房等工作,另外再设立专门部门从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过户、贷款、领证等手续。这样既有利于资源优化,又可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五)看房产中介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
客户通过房产中介来交易房屋,最主要的原因是希望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由第三方来维护双方的利益。但目前许多小中介的注册资金仅为人民币10万元,一旦发生房产中介卷逃资金的行为,客户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因此,最好选择一些注册资金比较大的品牌中介,万一发生纠纷,客户可以通过有关途径得到妥善解决。
(六)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拥有合法的房地产经纪人,是否由房地产经纪人为你提供中介服务。
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二手房中介从业人员必须拥有房地产经纪人资质,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二手房中介过程中,如有任何违法或对客户不利的情况发生,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相关的行政措施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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