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一部分,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停工留薪期、护理等级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等。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表、身份证明、照片、诊断证明等材料,并交纳鉴定费。鉴定程序包括申请、提交材料、鉴定费交纳、鉴定会议和结果领取。工伤鉴定由伤残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进行。
法律分析
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有很多事情不管自己对于最终的结局有多么的焦急,可中间的过程也是需要一步一步的履行完毕才能够得到自己预想的结果的。例如工伤认定完毕之后的工伤鉴定可能很多人都觉得非常的麻烦,可是如果省去这一程序的话恐怕最后赔偿的数额也会有影响。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哪个部门鉴定?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哪个部门鉴定?
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7、交纳鉴定费300元。
三、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其实也是要到社保局提交申请书的,到时候工作人员会指定当事人到医院专门进行伤残鉴定的,这些开展伤残鉴定工作的都是属于伤残能力鉴定委员会当中的工作人员,取得了伤残鉴定资格以后才能参与伤残鉴定工作的。
结语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前往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安排到专门的医院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表、身份证明、照片、诊断证明书、病历及检查报告,并缴纳鉴定费。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包括申请、资料审核、鉴定会议和结果公布。工伤鉴定由伤残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负责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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