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产假要根据流产的具体时间来确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含人工流产),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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