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警重点检查各家汽修业是否如实登记在修机动车基本信息、场所内是否配备消防安全设备等情况。要求各维修单位如实录入并及时登记维修信息,切勿因贪图小利而销售或改装来历不明、无有效证件的车辆,一旦发现有关“三无车辆”等相关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民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要求从业人员要合法经营、安全管理,杜绝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汽修业主表示将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汽修行业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四十九条 办公秩序 (一)严格门卫制度。办公人员应当凭有关证件出入办公区;必要时持物外出,应当开具持物证明;经批准临时居住的人员,应当办理临时出入证件。 (二)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办公区。对确需进入办公区的,应当严格登记手续,检查其证件和携带物品,经接待人员允许后方可以进入办公区,并督促其在限定的时间内离开办公区。 (三)雇请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审查、登记,经审查没有问题并批准后方可以雇用。(四)公安民警在办公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禁止商贩进入办公区或者在办公区旁摆摊设点。 (六)严禁将办公区内用房出租给他人经商或者从事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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