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休假按照产假休。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法律规定上并未区分自然终止妊娠还是自行终止妊娠,所以只要发生流产的事实,均可以享受产假待遇。
一、教师产假休多少天
国家并未单独规定教师的产假,所以教师按照通用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更为具体的需要参考各地计生条例规定。
二、深圳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深圳女职工的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三、生育津贴怎么算的
职工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天)×产假天数;
个体人员生育津贴=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365(天)×产假天数
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生育津贴,以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数)后,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
(一)生育的按98天计。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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